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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家認為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呈現四大新特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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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家認為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呈現四大新特點 |
李非說,從上世紀80年代的兩岸農產品民間小額貿易起步,到臺商赴大陸投資農業及農產品加工業,再到近年來大陸出臺一系列惠及臺灣農民的政策,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的特點與成效逐步顯現。
李非說,從1997年起,大陸先后在福建、海南、山東、黑龍江等地多個縣市和陜西楊凌等地建立“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”,通過提供土地、租稅、融資等優惠政策,吸引和鼓勵臺商投資農業。臺商在大陸的農業項目投資不斷擴大,合作領域涉及面越來越廣,投資領域主要有種植業、水產及漁業、畜牧業、食品飲料、飼料加工、木竹等。
隨著兩岸農產品交易量快速增長,貿易規模日益擴大。近年來大陸進口臺灣農產品保持快速增長趨勢,約占臺灣農產品出口總額的10%,成為臺灣第二大農產品出口市場;大陸農產品對臺出口也穩步增長,約占臺灣農產品進口總額的6%,并成為臺灣第四大進口來源地,僅次于美國、澳大利亞和日本。從兩岸農產品貿易結構看,目前大陸對臺出口的貨品主要有木材、水果、谷類、蔬菜及其制品、植物性中藥材等;臺灣對大陸出口的主要農產品與大陸對臺出口項目類似,其中較具優勢的是花卉及其種苗、種子等。
李非說,臺商在農業領域的投資多是農場式的大規模經營。據調查,員工在100人以上的農業企業占80%以上。臺資企業產品以內銷大陸為主,外銷國際為輔,回銷臺灣比例較低。據調查,臺商生產的農漁產品在大陸內銷比例約占三分之二,外銷到其他地區的占三分之一;而食品飲料則大部分內銷,少部分回銷臺灣,外銷較少。
雖然臺商農企在大陸的投資區域分布廣泛,但也呈現出集中于東南沿海地區的特點。臺商對大陸農業投資地區相對集中分布在福建、海南、山東、東北等地區,其中福建作為臺商農業投資最早、最多的省份,是大陸對臺農業引進和合作的密集區。臺商在北京、河南、浙江、廣西、湖南、江西、陜西等地均有農業投資,只是規模不大,較為分散。
李非說,目前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成果豐碩,但兩岸農業合作分工的潛力尚未得到有效挖掘,比較優勢也未充分發揮,表現在兩岸農產品貿易結構方面,大陸較具優勢的玉米、小麥和大豆及干貨等尚未開放進口,因而對臺出口潛力還很大。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以臺商單方面向大陸投資為主,因此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仍有廣闊的發展空間。(新華網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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