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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總局:賣自產農產品可免管理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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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總局:賣自產農產品可免管理費 |
工商總局:賣自產農產品可免管理費
今后,農村流動小商小販、農民在集貿市場或者地方政府指定區域內銷售自產農副產品,可免于工商登記,并免除各項工商行政管理費。昨天(2月5日),國家工商總局發出通知,要求各地工商部門對農民依法減免有關費用,減輕農民負擔。
工商總局表示,工商部門將全面推行個體工商戶分層登記,簡化登記程序,鼓勵農村個體工商戶、私營企業發展特色農業、生態農業、綠色農業和健康養殖業。對農資和農村日用消費品連鎖經營,實行企業總部統一辦理工商注冊登記。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一律免收登記費。工商總局將引導農民和農產品生產、銷售、加工企業注冊農產品商標,指導有關地方和組織注冊地理標志,加大對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,特別是涉農馳名商標的保護力度,嚴厲打擊侵犯農產品注冊商標和地理標志專用權的違法行為。今年春季,將開展農用物資商標專用權保護專項行動;秋季開展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保護專項行動。
同時,工商總局還將及時糾正和查處涉農亂收費、亂罰款和各種集資攤派,防止農民負擔反彈。
信息來源: 京華時報 文章作者: 王秋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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